光伏产业链动态观察(十):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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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于12月10日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点评:此次文件是为了实现2014年11月5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深化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在此之前各个试点城市均提出了交易管理办法,此《办法》是基于各个交易所的办法提出的一个全国统一的交易办法,从内容上没有重大突破。
目前主要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七地有交易所,价格从25元/吨到50元/吨不等,交易量波动较大,以北京为例,过去一个月最大交易量为10,700吨,最小交易量为300吨,平均值为2208吨/天,价格平均51元/吨。
一个1MW的电站一年发100万度电,可估算为1000个碳排放量,即每年可增加收入2.5-5万元,每年增加收入3-5%。但目前无法执行的关键点在各交易所惩罚不一致,且力度较轻,重庆仅给予通报批评,而湖北则可以罚款15万元。而此《办法》对处罚也仅是"依法给予行*处罚"。
所以我们认为短期内无法对光伏实现实质性利好。
但是从这件事情上我们更应该要看到国家的执行力和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意志力。如从11月份提出全国统一的市场的设想,12月就出台了全国性质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