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解读:大名城否认公司董事长卷入杨琨案
大名城所提及的新闻报道,是《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的文章《杨琨信贷关系调查之二:地产周期下的杨琨案行贿人》。该文章指出,大名城卷入杨琨案,其董事长俞培?是检方披露的另一位“行贿人”。2011年下半年,俞培?在北京朝阳世贸天阶CJW酒吧送给杨琨100万美元现金,杨琨在这一年中在常州“大名城”的项目上提供便利。据中证查询,该文章援引司法文件指出,检方指控俞培?2011年下半年在北京朝阳世贸天阶CJW酒吧送给杨琨100万美元现金,杨琨在这一年中在常州“大名城”的项目上提供便利。大名城2011年的年报披露,常州置业以大名城两块共计26.55万平方米的地块做抵押,分三次从农行常州新北支行获得11.49亿的贷款。针对上述报道,大名城表示,常州公司曾于2011年10月向新北支行申请贷款,新北支行受理开发贷款业务后依照内部程序逐级上报审核,于
2011年12月核准贷款审批,审批信贷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依照双方信贷合同约定,常州公司依法办理了土地抵押,新北支行于2011年12月至
2012年4月份共分6笔向常州公司投放项目贷款,总计人民币8亿元。截至2014年6月22日,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43
亿元。常州公司依法合规获得新北支行项目贷款,公司遵守信用按期偿还,属银行信贷正常的银企合作业务,不存在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大名城表示,常州公司的运营与管理一切正常,项目信贷如期偿还,财务运营良好,取得项目信贷合法合规,属于银企正常信贷业务合作。
经财务查实,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无100万美元现金或转账支出事项。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及信贷行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