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傅,你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忘了付钱?”
年6月13日,江苏南通一家超市内,一名超市员工走出收银台,截住了一位结完账、拿着鸡蛋正准备离开超市的老人。
超市的值班经理随后也走了过去,和员工一起拦住老人的去路,然而面对两名工作人员的耐心询问,老人始终一言不发。
没过多久,老人身体突然摇晃了几下,接着就倒地猝死。
事发之后,老人的家属将超市告上法庭,以行为过当为由,向超市索赔38万。
案件发生之后,在全社会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大家各执一词,有支持家属索赔的,也有人认为超市不应该负这个责任。
那么法院最后是怎么认定的呢?
两个鸡蛋
事发当天下午3点左右,超市员工罗大姐发现超市地面有点脏,于是拿起拖把就清理了起来,等她忙完放回拖把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位老人有异常的举动。
罗大姐看到,老人准备结账之前,从袋子里掏出了什么东西装进了自己裤子的口袋里。
她也没有第一时间上去喝止,而是将事情告诉了值班的周经理,自己随后也尾随过去,看着老人结账。
老人结账之后,罗大姐上前跟收银员确认,得知老人并没有把裤兜里的东西拿出来结账,她才追上去拦住了老人。
尽管已经非常确定老人藏了东西没结账,但是罗大姐也没有态度强硬地勒令老人交出裤兜里的东西,而是委婉地提示他:
老师傅,你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忘了结账?
罗大姐连说了好几遍,老人却像没有听见一样,还想要往超市外面走,直到赶过来的周经理在前面拦住他,老人又折返回了超市。
后来看着走不脱了,老人才不耐烦地回了一句,说自己已经付过钱了。
周经理和罗大姐让老人把裤兜里的东西掏出来看看,老人就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钥匙扔在台子上,又拿出了一个红色的小东西,然后示意再没有其他东西了。
可是周经理和罗大姐明显看到,老人的裤兜里鼓鼓囊囊的,还有其他东西,于是又让老人继续把东西往出拿。
这一回老人手放进裤兜里,却不肯拿出来了。
周经理和罗大姐再一次“提示”老人,是不是有东西忘记付款了,可老人还是坚持自己付过钱了。
双方边走边说路过一个置物筐时,老人迅速从裤兜拿出2个鸡蛋,偷偷地放进了筐里。
他还以为自己的举动神不知鬼不觉,谁知这个举动被罗大姐和周经理看在眼里。
鉴于老人确实拿了超市里的东西没有付款,两人就建议老人和她们去办公室里详谈。
这个时候,几名听到动静的顾客也过来围观,就在超市员工和老人僵持的时候,老人突然倒地不起。
这下不止超市员工,周围的顾客也被吓了一跳,超市稍微懂点急救知识的员工立即对老人进行急救,一边的员工小张也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警察的提示下,小张随后又拨打了急救电话。
这时候有一位自称是护士的顾客也主动站了出来,接着对老人实施急救措施。
令人遗憾的是,急救人员赶来时,老人已经没有了呼吸,也没有心跳。
经医生诊断,老人死于急性心肌梗死。
老人的妻子杜大姐和儿子小谷医院,却连老人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悲痛欲绝的杜大姐和小谷在处理完老人的后事后,一纸诉状把超市告上了法庭。
超市有过错吗?
“他一个月退休工资块,为两个一块钱不到的鸡蛋,他犯得上吗?”
提起父亲的事情,老人的儿子小谷,还有老人的老伴杜大姐也是一肚子冤枉气。
他们认为老人是个知识分子,平时非常自律而且好面子,再加上超市就在自己家附近,老人怎么会为了两个不到一块钱的鸡蛋,做出盗窃的事情。
老人之所以在超市猝死,就是因为被超市冤枉之后,又引起街坊的围观,导致情绪激动,从而引发疾病。
而且从超市的监控录像来看,超市员工对老人也有拉扯、纠缠的动作,这也是导致老人发病的原因之一。
言外之意,老人的死,和超市有直接的关系,所以小谷和杜大姐以生命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超市按照50%的比例,赔偿老人的医药费、丧葬费共计38万余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还向老人家属提供了一个情况,就是老人在事情发生之前,曾经抱怨过超市卖给他两个不新鲜的鸡蛋。
所以老人的家属认为,即使老人真的有拿鸡蛋没有付钱的行为,过错方也在超市,老人只是为了“报复”超市而已。
他们还提到,当时老人已经把鸡蛋放回去,超市员工还不依不饶,甚至有大幅度拉扯老人的行为,把老人拉得转了一个圈,然而在超市提供的监控中,却没有这一画面。
老人倒地之后,超市方过了20分钟才拨打急救电话,也被小谷认为耽误了老人的救治,所以超市应该为老人的死负责任。
对于老人家属的控诉,超市也有话说。
在超市当天的监控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老人从手里的袋子拿出了什么东西,然后放到了自己的裤兜里。
而且从监控画面来看,超市员工虽然有阻止老人离开的动作,但是动作并不激烈,只是扯了几下老人的袖子。
这一点也得到了当事人之一的罗大姐证实。
对于老人家属所说的度拉扯老人的事情,两位当事人周经理和罗大姐也都否认了。
她们说,老人放下鸡蛋之后,身体就开始摇晃了,还试图抓住旁边的冰柜来稳住身体。
但是因为冰柜的玻璃面比较滑,老人没有抓到,这才倒了下去。
由于事发突然,超市员工也没来得及扶住老人。
看到老人倒地之后,有一位超市员工立即上前,试着采取急救措施,另外一位员工也拨打了报警电话。
超市的老板田某也说,由于超市员工并不具备专业的急救知识,所以在老人倒地之后,她们也没有在第一时间意识到老人病情的严重性,只拨打了报警电话。
后来在民警的提示下,那位报警的员工在挂断电话后,第二次才拨打了急救电话。
在急救人员到来之前,超市员工并没有对倒地的老人放任不管,但是因为老人是突发性心肌梗死,所以超市在处置这件事情的时候,并没有过错。
基于以上原因,超市出于人道上的考虑,愿意向老人家属提供2万元,但是对于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超市老板田某认为这并不合理。
老人猝死,责任在谁?
因为这个案件引起的社会讨论比较多,所以主审法官在对待这起诉讼案的时候也比较谨慎。
经过仔细了解案情,并综合各方意见之后,法院认为超市对老人的阻拦行为,不是老人突发疾病的诱因,所以一审判决老人家属败诉。
按说法院的判决,等于是给这件事情做了认定,但是判决下来后,老人家属表示不服,在一审之后提起了上诉申请。
老人的家属在一审之后还提出了一点质疑,他们认为超市提供的监控有剪辑过的嫌疑。
他们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就是因为在视频中,并没有出现他们说得老人被超市员工拽了个度的画面。
对于是否拉扯过老人,超市员工并没有否认,但她们考虑到老人年龄大了,也只是轻轻扯住老人的衣角,并没有用很大的力气。
从监控画面中也可以看到,超市员工拉住老人的衣服之后,老人往前走的动作并没有很吃力。
对于老人家属质疑监控被剪辑、没有老人被强力拖拽的画面,二审主审法官特地去办案民警那里了解了情况。
据民警介绍,案发之后,他们从超市拷贝的监控视频并没有做任何处理,不存在老人家属说的故意隐瞒事实等情况。
既然超市员工并没有存在动作过当,因推搡、拉扯导致老人摔倒的情况,那么家属说的超市拖延时间,导致老人错过了最佳救援时间是否存在呢。
这一点很快也被否定了。
因为超市员工报警、呼叫急救都没有刻意拖延,而且超市里还有其他顾客帮助施救,所以在这方面超市没有责任。
心血管并专家介绍,老人致死的原因,是急性心肌梗死,这种病症的黄金救援时间是5分钟之内,所以等赶到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超市老板田某也说过,他们的员工不是专业急救人员,员工在处置这件事情时,既没有行为失当,也没有任由老人躺在地上不管,所以员工没有过错。
在之前的质疑被推翻之后,年3月25日的二审公开审理中,老人的家属又提出一个新的问题。
他们说超市当时限制老人的行动,因此造成围观,让老人感到失了面子而情绪激动,这也是导致老人猝死的直接原因之一。
对于老人家属的指责,超市老板田某陈词说:超市员工阻止老人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因此认定超市员工有错,那不但会让员工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以后都不敢制止违法的行为了,在社会上也会引起不良的影响。
所以他认为,超市员工阻止老人的行为,没有任何过错,老人的死亡是因为本身就有疾病,和超市没有任何关系。
双方陈词之后,法官结合走访到的情况,当庭宣判:超市员工制止老人的行为具有正当性,即便因此导致了老人情绪激动猝死,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老人倒地之后,超市员工也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这既符合了社会的公众认知,也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所以老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请求并不合理。
法官最后宣判:唯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即是最终判决。
至此这起老人超市猝死案,也有了最终的认定。
结语
“老人超市猝死案”发生之后,之所以会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讨论,是因为这是一起非常有代表性的案件。
国人自古就有一种认定习惯,就是“谁弱谁有理”,在大众看来,所有的纠纷中,处于弱势的群体是需要被照顾的,这起案件也是。
虽说法律之外也有人情,但是法律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平等和公正,法律是要彰显正义的,所以是非对错,也应该从事情本身出发,而不应该把人情或者同情放在公正前面。